当夏娃与亚当吃下那果子,我们的眼睛开始明亮。我们可以感觉到血液在身体里翻涌,我们有了情感,我们学会了爱、学会了恨、学会了关心、学会了漠视……我们获得了生命,就像《向阳之诗》里的“我”一样,在悬崖边救下那只兔子,可那只兔子不幸地死在了“我”的怀中后,“我”才感受到了死亡的意义。
何以为生?“我”被创造出来的那一刻,他对我说“生日快乐”,这不是生;“我”将鸟儿的尸体抛到树林里,只为它的分解能为活着的树木增添养料,这不是生;我无法用积木创造任何东西,这不是生……何以为生?那是我第一次感受到清风拂面;那是我第一次为生灵的死感到心痛;那是我第一次向他说出了“我恨你”与“我爱你”。我获得了新生。假如夏娃不曾摘下那果子,人类也就不会如此多彩,那么当人们因疾病或者意外死去之前,那段日子能被称作为“生”吗?我想是不能的,麻木地接受者神给予我们的一切,那不是生。
“越是喜欢上什么,一旦突然失去它,我的心就越为其悲泣。这样反反复复地,我还仍要忍耐这种苦楚不得不继续度过剩余的生命。这是多么残酷的事情。与其如此,不如干脆把我作成什么都不爱、没有人心徒有人形的样子……”在一次又一次的失望过后,我们渴望成为一个没有感情的人,这样就不必遭受痛苦。可当第二天的美好洒在我们身上时,我们又充满了希望。我们爱着我们所爱,恨着我们所恨。所爱与所恨交织在一起,组成了我,一个鲜活的我,一个生机勃勃的我。从此我就是我,向着阳光生长。